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[商標法]做筆綠

約好的時間還是到了(1/23)

雖然當媽後讓我變得健忘,但這日子我沒忘

不能忘的還有:勇敢面對

有老公的陪伴原本忐忑的心變得寧靜

手裡抱著的女兒似乎心靈相通的為我心裡注入暖流

這樣的日子一家子一起面對力量很足夠

心想,為了一點小錢搞成這樣 何苦來哉?!

到了彰化,還因為沒看到警察局外加GPS亂指路竟跑到了芳苑分駐所

既然到了,我們就借了廁所再走

裡面的警員還關心似的問了我們什麼案子...

結果被唸了一頓"那東西不要賣....balabala..."

厚~~借個廁所也...

不過他過來看到小妮也跟我說他小孩三個多月了....那...那...是要我回什麼= =

要去作筆錄已經很煩了,什麼都聊不起來

借完廁所我們又回頭往埤頭去了

...真的到了

這間分駐所規模比芳苑大很多,走進說明要找張XX警官

接洽的人好像是昨天接我電話的人(前一天晚上我打電話確認何時來方便),一開口就問我是不是要作筆錄

到達埤頭分駐所時剛好是正午十二點左右,很多警察集合在後面像客廳的房間裡吃便當.喝茶.抽煙.聊天...

但我要找的張警員剛好出勤所以我只好等= =

等了大約半小時多,接洽的員警還很客氣的端了茶來...這感覺真是五味雜陳

大約12點半, 有一台警車開進警局前的廣場,2名員警下車,我猜其中一個一定是張警官

還無聊的叫丫波猜哪一個像是操台灣狗語的~

結果他猜錯~~哈!!!

後來終於有人跟張警官說有人在等他...

於是開始了我作筆錄的過程

其實氣氛很輕鬆 沒什麼壓力

不像有些網友說遇到大聲喝赤的警官

張警官還是像電話中的那樣苦口婆心的勸我不要再賣那些東西

邊講邊看著他的「網拍薄」

看來這種案子後面還有很多

終於看到熟悉的東西--我寄出的信封

確認無誤後~開始準備筆錄

就像網友分享的一樣作筆錄有錄音/錄影

而警察先生已有一份制式問卷

他會照著"題庫"提問

前後其實只花了10~15分鐘

內容大致有: 物品那裡來,知道犯法嗎?,帳號自己的?帳戶是自己的?在哪裡販售,賣多少錢....

筆錄作完了,印出來後,張警員也有請我確認無誤再簽名(其實他邊問邊打,你同時可以check他有沒打錯)

最後就是要我們等法院通知了

我也跟他確認法院通知會寄到哪?

他的回答是:居住地

而開庭的法院則是:犯罪地

心中的石頭放了一半...

因為這樣就不會驚動遠在故鄉的兩佬了?!

但居住地在新竹也怕驚動婆家...(這個會更大條)

不想那麼多了...船到橋頭自然直了

結束筆錄後,

我們就火速衝到台中吃鼎王,安撫受驚嚇的心靈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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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  1. 妳好... 我也是犯了商標法... 想

    請問妳去警局做筆錄時... 警察問

    妳知不知道商品是仿冒的??? 您怎

    麼回答??? 要回答知道還是進貨的

    時候不知道現在知道了ㄋ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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